2022-05-19 13:15:20|已浏览:660次
齐鲁网·闪电新闻5月18日讯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》,并从5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据了解,这是该法自1996年颁布26年以来首次大修。近日,山东广播电视台与山东省教育厅联合推出【新职教法大家谈】专题访谈,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、院长申培轩受邀,对新职教法进行权威解读。
申培轩认为,这次修订,最大的变化还是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的突破。首先是分类管理体制。职业教育法,明确了分类管理体制,以法律形式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的一个教育类型。职业教育是更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教育,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,协调发展,普职两类教育是相互开放、相互对接、有机结合,甚至是你中有我、我中有你,是融合、融通的两类教育。
其次,是创建了系统的职业教育体系,从法律上打破了职业教育局限在中专、专科层次的“天花板”,明确职业学校教育分为中职、高等职业学校教育,其中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、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实施;接受高等职业学校教育,学业水平达到规定学位标准的,可依法申请相应学位。还有重要的一个突破,就是在专科层次的职业学校设置本科职业教育专业,这进一步从法律层面畅通了职业学校学生从中职、专科、本科到研究生的学业发展通道,这就是说,学生在优质高职学校,不出校门就可读本科,对高职来说,不用改校名,就可办本科专业!以此引导高职学校,专心于质量提升和人才培养水平的持续提高。